爱猜网广告认刊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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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邮
编:
乙
方:广州兴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广州天河科技园建工路9号308-310室
电
话:020-85554528-805
传
真:020-85554528-804
邮
编: 510665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在
爱猜网(www.loveguess.com) 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广告板块、形式和规格:
1、广告板块:(请打 √选择,选择广告套餐的客户可不选)
A、首页 B、猜游戏 C、猜广告 D、猜新闻 E、猜球赛
F、猜彩票 G、猜题库 H、猜灯谜 I、猜客PK台
J、猜客投注页 K、猜礼物
2、广告形式:(请打 √选择,选择广告套餐的客户可不选)
a、轮播广告 b、单联广告
c、专栏广告 d、悬浮广告 e、文字广告
f、体验广告
g、问答广告 h、点击广告
i、推荐广告 j、广告评选
k、其它形式广告
3、广告具体位置和规格:(请在 填写,选择广告套餐的客户可不填)
、
、
、
、
(注:像素为网络广告规格单位)
4、广告套餐:(请打 √确定;请打Χ不选)
a、首页轮播广告;( )
b、首页单联广告( )或专栏广告(
),任选其一;
c、猜游戏( )、猜题库(
)两大热门板块任选其一,发布单联广告一处;
d、猜新闻( )、猜球赛 (
)、猜彩票 ( )、猜灯谜
( )四大板块任选其一,发布顶部专栏广告一处。另可选择以商家冠名的形式,发起一周一次或一天一次的神秘奖金或奖品活动。
e、“猜广告”板块的体验广告、问答广告、点击广告各一处。
f、爱猜网将派专人为“钻石商家”、“金牌商家“提供广告投放服务,包括以上所有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的更新(广告内容可每月更新1次,体验广告每月更新20道与广告内容相关的题目或其它体验形式1次)。
二、广告的设计与制作:
1、设计样稿:本合同项下广告设计的样稿由
乙方 负责设计,乙方保证设计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甲方最终确认后提供给乙方报批、制作;经甲方审核确定的样稿,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2、制作时间:乙方自收到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样稿之日起1日内,送主管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1日内,乙方完成广告画面的制作。
3、广告发布:乙方发布的广告画面应当清晰、准确;画面的展示效果以双方共同确定的参照广告为准。
4、设计变更:若甲方确认的设计样稿延误或者在设计样稿确认后又提出更改要求,则乙方工期顺延并且进行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上述更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已审定样稿重新设计或者对已制作的广告画面进行重新加工等。
三、广告发布时间及续约:
1、发布期限:本合同项下广告的发布期限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因乙方原因延误广告发布的,每延误一天,发布期限顺延一天。
2、甲方如需续签本合同,应于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与乙方达成续签合同,乙方保证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位置的优先使用权。
四、广告费及支付方式:
1、广告费用
本合同广告费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包括:广告制作费、广告发布费、维护费、监测费、税金等;
2、支付方式(请打 √选择)
a、现金 b、电汇 c、托收 d、自带汇票 e、支票 f、实物、g其它
3、开具发票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广告费用后,应及时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4、乙方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广州兴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工业园支行
账号:3602022119200097810
五、广告的验收及监测:
1、验收:乙方在广告制作完成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对制作完成的广告进行验收,甲方自收到书面验收通知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于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进行验收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2、监测:乙方在广告发布验收合格之日起,对广告进行监测,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广告发布情况通过监测报告形式如实反馈给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7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画面设计所需的电子文件、色标及相关文字。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广告发布费用。
3、甲方重新更换广告内容,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更换次数以外的广告制作、发布和更换费用。
4、甲方应当保证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于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性文件。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书。
2、乙方保证具有网络广告发布的合法资格以及遵守相关广告法的规定发布广告。如果乙方违反该条规定,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对广告进行修改并解决乙方违反法规而产生的任何问题。
3、乙方对甲方确认的设计样稿负有审查责任,并有义务向主管机关办理广告内容审批手续。乙方可对甲方可能涉及违法的广告内容提出建议,如甲方拒不接受的,乙方可拒绝发布。
4、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广告制作、发布质量和发布期限制作、发布广告。
5、乙方负责本合同约定更换次数以内的广告画面发布及更换,并保证发布期间广告内容的清晰、准确,确保发布效果。
6、乙方应负责广告内容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费用。如广告内容及画面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广告发布因此受到的影响,乙方须按照每延误一天、即延长本合同原定发布期一天的标准履行。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维护或者拒绝甲方的维护要求,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
7、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广告发布监测报告。
8、乙方负责因网络广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毁损而引起的一切诉讼、纠纷及赔偿。
9、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从甲方获得的一切资料返还甲方或销毁后向甲方提供销毁证明。
八、知识产权:
1、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声明享有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设计人所有,除此之外的一切权利均归甲方所有。
2、如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他人提出索赔时,由设计该广告画面和提供该发布内容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合同属于商业机密,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密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权利义务的转让:
1、合同变更
本合同已包含双方所有签订合同时的意向,并取代在此之前所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合同签订后的变更须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正式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方式进行;任何未经另一方签字认可的变更通知,或者导致合同实质变更的其他通知,均不发生变更合同的效力。
2、合同解除
根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的,解除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规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权利义务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各方均不得擅自转让或委托第三方履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发布广告,甲方可以自己决定顺延本合同广告发布期限;否则,每逾期1日,按已付广告费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逾期 10 日仍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广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广告费。
2、甲方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1日,则按应付广告费的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10 日仍未支付应付的广告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及10%违约金。
3、如乙方因该广告的设立、发布手续等问题发生纠纷,并由此影响甲方使用,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因广告画面或设施未得到及时维护、修缮,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规定事由,而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除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本合同广告费总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 不可抗力:
1、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网络改建以及自然灾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且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赔偿。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均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消失,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双方均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最终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发布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乙方只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广告费,退还甲方余款,双方均不得对此要求赔偿。但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以下
方式解决:
A、提交 广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B、提交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依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在本合同上的签字人即被视为该方的授权代表。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通知:
1、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以电话通知对方加以确认。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如使用特快专递邮件,以寄出日后的第四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使用电报或传真,以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收件日。
2、除非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一切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首页列明的地址和号码。
十五、附件:
附件一、广告画面设计样稿。
附件二、加盖公章的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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